在一個巧合下選上了遊戲製作這堂課,而在這堂課上讓我知道了這本小說,也意外的成為了期末的成績,故在此留下我的第一篇文章。

這本書的一開始就介紹了兩位主角的童年本書稱他們為兩個約翰(約翰 羅梅洛 & 約翰 卡馬克),他們童年最相似的部分就是他們喜歡遊戲(龍與地下城),他們有著非常人的想法卻因家庭的因素造就了他們都有著自我的陰影,並且還介紹了他們成長時期經歷過的遊戲機還有計算機(電腦),以及發明他們的人們,讓我最印象深刻的是IBM-PC這是一台在家庭中可擁有的個人計算機(電腦),在那個年代計算機(電腦)還是商業和政府機關才擁有的,因為這台計算機(電腦)才是真正走入家庭的第一步,雖然在此之前還有賈伯斯的公司APPLE所出的蘋果機一代和二代,但是這之間的差別從編撰的程式語言就有很大的不同,而那時的主角們就發現了PC將會引領全球,但目前看來APPLE還是站在頂端屹立不搖,但只靠PC、周邊商品的公司則緊追在後,接著是兩位主角的相遇和敬佩,並且組成了一個製作PC版上的大型商業遊戲(玩家之刃)的團隊,內容成員包含了雷恩(管理及協調),湯姆(美術)、卡馬克(遊戲引擎)、羅梅洛(遊戲設計),起初他們將蘋果機上的遊戲移植到PC上,漸漸的他們設計了那時電玩機台的卷軸設計,這項設計整整擴大了遊戲的地圖,但人們還是只能看到螢幕大小般的地圖,剩下的地圖都儲存在虛擬空間內,他們還模仿出了超級瑪利歐3改名為侵犯版權的戴安,並且還和任天堂要求代理PC版的專案,但任天堂認為在機台上已經足夠,因此不認同他們的想法,雖然深受打擊,卻沒有因此放棄。

我目前看到的內容在此止步,未來會將他看完並補上剩餘內容,並且將內容稍作修改。

在這本書內讓我深深了解了電腦遊戲的發展,並且還將期中考時老師提到的一個遊戲團隊所需要的企劃、美術、程式設計,這三個部分雖然沒有充分了解,卻也依照了每個部份的負責人所做的事和興趣可以推出三部分所劃分的區塊以及結合的區塊,像是卡馬克的遊戲引擎在我的第一個認知上就是GUI的處理,而羅梅洛的部分就是設計遊戲如何進行、怎麼玩;規則等,而當然就算是天才也是從模仿開始,在我們剛入手時不只是大量吸收程式語言,還要好好的模仿一些遊戲的作品,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我也會是個知名的遊戲設計師。
 

2017/06/22 By Kevin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DOOM
    全站熱搜

    Kev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